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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装集团召开2014纪检监察半年工作会

作者:刘爱玲 时间:2014-08-13 浏览次数:2883

8月12日下午,重装集团召开了2014年纪检监察半年工作会。重装集团公司有关领导,纪委、监察室全体人员,所属各企业纪委书记、副书记,监察室主任参加了会议。会议由重装集团纪委副书记、党委工作部部长李岩主持。

会上,李岩首先传达了陕煤化集团纪检监察工作会精神。审计监察室主任赵新雄通报了上半年效能监察工作情况,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从强化招投标效能监察工作、严格执行内部协作制度、关于陈旧货款回收的认定、规范效能监察成果认定证据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等方面提出下半年效能监察工作要求。

重装集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陈肇昶同志作了讲话。回顾总结了上半年的纪检监察工作,对下半年工作重点从以下六方面进行了明确和强调。一是进一步落实好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二是积极推进“三转”工作要求。各企业纪检监察部门要整合内部资源,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主动接受监督。各企业纪委书记,必须明确自身的工作职责,聚焦中心任务,坚守责任担当,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三是强化重装集团决策部署和制度执行的监督与执纪问责。各级纪委强化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纪检监察部门要围绕发挥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作用,积极监督和检查,确保重装集团重大决策部署和规章制度落到实处。四是狠抓作风建设,深入落实八项规定。要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阶段工作,坚持逢节必禁,有违必查,拧紧作风建设的螺栓。五是改革办案机制,强化案件管理。为了实现上下联动,严格按照“拟立案、初步核实、谈话函询、暂存、了结”五种处置方式和标准提出处置意见,报告重装集团纪委。同时,要加强积案清理,坚持快查快办,缩短办案周期,提高办案的质量和效率。六是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提高监督执纪能力。各企业纪委书记、纪委副书记在实施细则没有出台前原则上要保持不动,如确需调整,必须向重装集团纪委请示,得到批准后才能调整。